沈家破产后,我这个恶毒大小姐,被人打断腿扔在街上。
所有人都说我罪有应得,只有时澈把我抱回家。
他一遍遍亲吻我残废的双腿,喊我“大小姐。”
后来,他在床上伺候了我三年。
三年内,他抚摸过我每一寸肌肤,说过上千遍不嫌弃,我始终未对他笑过。
最后一次我们从床上到客厅,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,做得很激烈。
因为我们要去罪恶之都。
那里有治腿的良药,也是要人命的地方。
罪恶之都里,弱小就是原罪。
时澈每天都被打得一身伤,却永远会记得给我带一朵玫瑰。
我骂他蠢,有钱买玫瑰,没钱治伤。
每当这时他就目光虔诚地拥抱我:“大小姐,我是你前世的恋人,你是我今生的明月,我只想明月高悬,无论照不照我。”
他说到做到。
在血与火中成了人人敬畏的时爷。
我们不用再为玫瑰和治伤纠结。
但,时爷爱上了女巫。
不要我了。
1我把平安符递给时澈时。
他无意识地摩挲了着上面的刺绣,把它收进离心脏最近的内袋。
开口时,声音却很淡。
“别再做这些没用的东西,有时间跟苏影学点有用的东西。”
苏影在门口叫他。
他应了一声。
回头看我,留下一句:“乖乖听话。”
就转身走了。
他离开后,隔音很好的办公室,突然搁不住兄弟们的议论了。
“时爷马上就要和苏影小姐订婚了。”
“苏影小姐可是咱们城最好的医生,多少人求而不得,时爷是明白人,不可能因为沈小姐,放弃一个神医。”
“时爷是真的宠苏影小姐啊,刚才苏影小姐只是说‘乡下东西,晦气’,时爷就把沈小姐送的平安符扔进了泔水桶。”
饭菜香飘荡着。
我的心好像被泡进了冰水里。
时澈对我一向好得过分。
我一直都欣然接受。
如今突然感觉我配不上他的好。
我没再等他来抱我,滑动轮椅,想自己离开。
却在拐角处,听见了他的名字。
“时爷,你还真是菩萨心肠,还养着那个……”时澈打断他,声音平静无波:“一件旧物罢了,总不能让旁人说,我时澈养不起一个瘸子。”
“快了,等治好她,也算了了我一桩心事。”
我怔在原地。
他说的是,心事。
不是心爱之人。
瘸子这两个字,我有多久没听见过了?
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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